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

国内新闻|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4-07-26 23:55:00|网络编辑:李惠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和《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改善人民群众看电视体验,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走深走实,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酒店老旧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酒店老旧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联动,全面助力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落实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指导推动辖区内酒店将老旧电视系统设备更新升级为超高清设备,为改善人民群众观看电视体验,推动广电文旅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投资、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作出积极贡献。

(二)摸清工作底数。各地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以全国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摸清全量酒店清单及酒店电视终端设备底数,掌握详实具体的酒店系统老旧电视系统设备更新升级需求,打好以旧换新工作基础。

(三)组织对接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活动中,会同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当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回收企业与酒店进行对接,通过供需对接、专场采购等,为酒店开展老旧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提供便利。同时,做好酒店老旧电视回收工作,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酒店淘汰的老旧电视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

(四)鼓励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三、工作要求

各地广播电视、商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协同联动、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措施,加强涉企服务,推进酒店老旧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差旅出行收视体验。

联系电话:

广电总局科技司:010-86092769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010-85093760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010-5988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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