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在广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闭环管理等多方面,介绍近年广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无废城市”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高其资源化利用,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一种城市发展模式。2022年,南宁、柳州、桂林3个城市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目前三市已基本实现建成区原生垃圾零填埋;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李颋:“南宁市围绕‘零增长、零填埋、零废弃、零风险’这四个‘零’目标推进建设工作。柳州市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构建发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桂林市成功打造广西首批6个具有桂林特色的‘无废旅游景区’和‘无废工厂’;推动漓江排筏‘油改电’项目。”
新污染物是指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目前广西已摸清全区现有优先管控化学物质和新污染物底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广西大学共建的广西新污染物重点实验室已具备筛查数百种新污染物的能力。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李颋:“2023年,广西涉及的新污染物共6种,分别是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抗生素、壬基酚、十溴二苯醚。针对这些新污染物,我们科技引领,全面监测。针对生产量和使用量较大的重点新污染物,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宁耘表示,下一步将联合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强化技术支撑力量,整体推动工业、农业和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力争到2027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排查与评估、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的治理。”(记者 吴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