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细则出台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补贴计算示例,如一辆提前4年报废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为4.5(提前报废补贴)+9.5(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14万元。
二、补贴政策将促进42万辆老旧营运货车更新置换
根据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载货汽车(包括牵引车)使用15年强制报废。2010年及以后购买的营运、国三柴油、中重型货车都满足提前报废的标准,符合补贴要求。随着补贴政策在地方的落地执行,将会刺激大部分老旧排放的营运货车进行更新置换,市场对于中、重卡的置换需求将扩大。
中汽信科商用车数据库显示,截止目前,符合补贴政策的营运类国三柴油货车保有量54.3万辆,含重型货车45万辆及中型货车9.3万辆。其中,牵引车12.5万辆,载货车19.6万辆,自卸车16.8万辆,搅拌车2.9万辆,专用车2.5万辆。在补贴政策的鼓励下,预计将产生42万辆的淘汰更新需求。
目前国三营运货车保有量中,距离正常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有25万辆,这部分车辆提前报废的补贴标准是最高的。因此,大量的货车用户能够享受到高额的置换补贴,将带来积极的市场反响。
三、商用车企业应迅速摸排5万余家老旧营运货车物流企业线索
随着各地方补贴政策的落地执行,车企应迅速行动,对持有国三营运货车的物流企业开展走访摸排。
目前仍在运营的国三营运货车主要分布东北、西南地区,具有区域的集中性的特点,这显然有利于更新置换的推广。数据显示,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保有量14万辆,云南、广西两地的保有量也超过10万辆。
数据进一步显示,持有国三营运货车的业户超过15万户,其中持车1-5辆的业户数量占比97%,这部分业户持有的国三货车占总量的70%。这说明国三车的持有的主体比较分散,为更新置换的宣传推广提升了难度。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与商用车行业数据平台合作,精准识别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销售线索,共同促进老旧运营车辆更新置换。车企在行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物流企业配合度不高、货运市场运价持续低迷导致物流企业更换新车意愿不足等困难。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宣传补贴政策确保落实;另一方面可以针对物流企业推出定制化的优惠购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