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枣庄市“优化公积金政策供给,擘画为民服务新蓝图”发布会获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枣庄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1年内一次性提取放宽为3年内一次性提取。
据了解,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普惠性,上半年,枣庄市相继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贷款方面,职工在枣庄市购买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多子女家庭或购买高品质、装配式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提取方面,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1年内一次性提取放宽为3年内一次性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有商铺或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经核实,在枣庄市城区内无住房,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