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区集体林地已确权登记面积超1.9774亿亩,占总面积的91.5%。
《实施方案》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重点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清理规范林权问题、稳步推进确权登记”等9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其中,持续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力度,重点解决林权抵押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的问题。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委员、自治区党委财办副主任樊新鸿:“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林业金融产品、设立林业分支机构或林业金融事业部,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畴。”
林权确权登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方案》将多方面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常态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阳柳凤:“统筹开展林权数据清查、整合、印证、入库、汇交,提升林权数据整合汇交质量,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关系,创新地籍调查模式,降低发证成本,加强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
自治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中平表示,下一步,广西将在统筹推进集体林区和国有林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强区:“允许依法依规通过联户发证、确权到村(组、屯、队)等方式明晰产权。将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桉树等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将鼓励建立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
(记者黄婉、吴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