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9月19日,广西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八省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这意味着广西经营主体和群众在办理上述八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足不出桂,就地就近实现“跨省通办”。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跨区域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九省(区)将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区)业务“一网通办”。此次签订的协议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被纳入首批通办事项。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推动登记所需各类信息或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应用与互认,逐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全覆盖。
近年来,广西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举措落地见效,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广西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企业类不动产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均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记者陈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