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勒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腐败易发环节的“紧箍”,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防范生态修复领域工程建设中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过程的监管职责,严防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失察失管。市、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事前防控,抓好源头治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预算、招标和合同等文件的审核,严格执行招投标和相关管理法规制度,压缩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空间。
《通知》强调,自然资源局和项目业主要强化人员管理,严格合同履约,确保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与招标要求一致,增强各岗位的日常履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好线索排查,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监督检查,对审计、巡视巡察、督查、群众举报的问题予以重点查证。要不定期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发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局要与当地行业主管、纪检、公安等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强化线索移交,对发现涉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应将线索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进行调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形成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领域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切实提升项目监管水平,促进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