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发布广西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据了解,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共清理债务约3018亿元,盘活资产总额约755亿元。
在白皮书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当中,广西某电力公司自2015年起经营出现困难,资产被查封,背负16亿余元的巨额债务,涉及4000多位债权人,长年拖欠3600多名职工的工资、经济补偿、社保等费用共计1.6亿元。经债权人申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为盘活企业资源,一揽子化解债务危机,法院裁定本案转入和解程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曾越凡:“在破产审判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案法官深入职工群众,面对面向职工释法说理,听取意见建议,促成各方达成和解,最大化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3600多名职工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据统计,2018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共新收各类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共4850件,同比增长17.43%,主要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等。破产案件数量主要集中在南宁、桂林、柳州三个地市,占全区受理总数约52%。涉及到企业70%以上为民营企业,企业类型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通过破产重整、和解,一批具有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破产案件成功办结,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优质资源重构,腾笼换鸟,重换生机。”
记者 黄婉